烏魯木齊市政照明工程引入“EMC”模式
摘要: 近日,烏魯木齊市城管委(行政執法局)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模式)項目正式簽約。該工程為新疆首次引入的新型合作模式,2013年7月開工,在擁有13萬盞路燈的照明系統中安裝了200臺路燈節電設備,2014年年底經市發改委批準竣工驗收合格。
不用花一分錢,政府就能完成市政照明的節能改造,坐享資源節約帶來的收益同時,完成全市市政照明的“換血”工程……這種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成為了烏魯木齊市打造節約型社會遵循的新模式。近日,烏魯木齊市城管委(行政執法局)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模式)項目正式簽約。
該工程為新疆首次引入的新型合作模式,2013年7月開工,在擁有13萬盞路燈的照明系統中安裝了200臺路燈節電設備,2014年年底經市發改委批準竣工驗收合格。通過一年的試運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計量測試研究院出具了《節電量審核報告》,抽檢結果顯示:首府路燈節電系統節電率為26.09%。
據200處點位共用電量和電費為基準測算:每年可節約電量768.7萬度,節約電費443.54萬元,按每產生一度電需消耗0.34千克標準煤計算,每年可為我市節約2600噸標準煤,按每一噸標準煤產生2.66噸CO2排放計算,每年可減少6900噸CO2氣體排放。
烏魯木齊市市城市公共照明監管中心副書記、主任黃文東介紹,傳統的市政管理模式就是“政府管”,即政府出錢養護維修路燈,政府承擔各類費用。而如今采用的是零投入、零風險的“EMC”模式,該模式不但能夠免除政府的資金技術風險,還能充分釋放企業產能。
這種“天上掉下來的餡餅”似的合同能源管理,為政府提供資金、設備,包括安裝調試、維修保養等服務,還能用政府節約下來的能源費用支付路燈改造費用。
“以前每年路燈養護材料費和電費需要政府投入很大一筆開支。該項目的順利完工,不但意味著我市照明的綠色節能水平不斷提升、照明設施市場化養管的腳步在不斷加快,更體現了照明效果‘以人為本’的宗旨。”黃文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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