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勤上光電EMC模式四大主要特點簡介
摘要: 鑒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諸多操作難的問題,我們對傳統的合同能源管理進行了創新性發展,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及客戶和金融機構具體要求,將傳統的EMC模式與其他商業模式靈活的結合起來,我們稱為“勤上模式”。
鑒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諸多操作難的問題,我們對傳統的合同能源管理進行了創新性發展,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及客戶和金融機構具體要求,將傳統的EMC模式與其他商業模式靈活的結合起來,我們稱為“勤上模式”。該模式中,勤上既是產品和服務供應商,也是金融機構與客戶的橋梁。這種模式是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升華,保障了生產廠家、用戶和金融機構三方共贏并實現利益最大化和風險最小化。該模式主要有以下特點:
1. 適用范圍:勤上模式主要針對政府或企事業單位原有低效照明產品進行節能技術改造,尤其是城市道路照明節能改造。
2. 服務范圍:提供照明設備及節能技術,提供售后服務至合同期滿以及終身維護承諾;并可根據業主要求,組織拆除原照明設備、安裝及提供相應的輔助設備以及原照明設備的處理等。
3. 主要特點:勤上模式以客戶利益最大化為原則,由勤上提供成熟的產品技術及完善的節能方案,使客戶(政府)在零投入或低投入情況下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顯著的節能減排社會效益。
4. 主要內容:不改變原有的照明基礎設施,僅更換光源和燈具;改造完成后,節電率達60%以上。工作流程主要包括:道路照明改造意向→節能規劃與建議→節能項目立項→節能工程設計→節能項目融資→施工/安裝/調試→路燈系統營運/保養/維護→路燈節能量能監測→效益評估與分享。(編輯:ZQ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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