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平方米(3米&3米)豪華標準展位設備包括
03
展位楣板(3.5米高),寫有展位編號、公司中英文名稱
標準展位說明
01
所有標準展位均須由展館進行設計和安裝,所有標準展位展商須填妥表格2《展臺楣板》,并于規定期限前回傳至大會主辦單位。
03
參展商不準擅自對標準展位的結構作任何改動,也不得拆除其中的組合件,如果參展商需要在展位內拆除或改動任何標準設施的位置(例如射燈),參展商必須于2024年5月15日前將注有清楚顯示展臺設計圖連同清晰的指示交予大會主場承建商,逾期將不予受理。
04
不得在標準展位的結構上附加任何額外的展位設施或裝飾物。
05
任何標準展位的獨立裝飾皆不能超過2.5米,或超越指定的展位范圍,包括展位楣板、宣傳對象及標志等。如設施或裝飾可能超過2.5米高,請與大會主場承建商聯絡及查詢。
06
不可在隔板或地板上釘上任何釘子或任何其它附著物。如果展位的固定裝置及設施有所損壞,則由參展商負責賠償損失。
07
標準展位內提供的插座只可用于電視機、電腦、飲水機等一般家用設備,嚴禁用于展示設備機械接駁或者照明接駁。若展商自帶燈具,必須另外申請照明電源開關箱;若有展示設備或機械需要使用電源的,必須另外申請動力電源開關箱;照明電源和動力電源兩者不得合用,必須分開申請;多項插座不允許使用,以防由于超負荷造成短路。
08
參展商如須租用額外展位設備,如電話、家具、水電供應,以及聘用臨時工作人員等,必須于2024年5月15日或以前將表格6《租用額外展臺設備》及表8《電力及設備供應》填妥并傳真至大會相關供應商,產生的費用須事前全數繳付。
09
所有租用申請須于規定限期前繳付所需款項,該項申請方算成功;尚未繳款的申請將不予受理。即便大會主場承建商在規定期限后收到了付款憑證的傳真件,但款項仍在處理而未入賬戶,大會指定展臺搭建商亦有權不處理該項申請。
10
如在2024年6月9日中午12點前展臺無代表出現,主辦方有權不經展商批準將展臺用做它用,并不予退款。
11
布展期間所有進館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進場。安全帽佩戴要求具體如下:
(1)籌、撤期間所有進館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
(2)安全帽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安全帽(GB2811-2007)》、《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2016)》等,有出廠合格證標簽或安鑒認證,且在保質期內;
(3)安全帽必須調整好松緊大小,系緊下顎帶,防止脫落,避免發生人體墜落或二次擊打時安全帽脫落。
9平方米標準展位設備圖
29屆廣州國際照明展覽會(光亞展)參展商指南下載手冊
主辦單位只為光地的參展商提供所要求的場地面積,參展商須依照主辦單位及展館訂立的規則及條款,自行興建攤位。展臺搭建前,所有光地展臺須向大會指定主場搭建商-廣州壯展展覽服務有限公司繳納施工管理費,未繳納則不允許進行搭建。
承建公司
光地參展商可自行指定承建公司搭建展位,承建公司的資料,如公司名稱及地址等,需于2024年5月15日之前由參展商填妥表格9《光地展臺搭建申請》,隨報圖原文件遞至廣州壯展展覽服務有限公司,以取得核準。2024年5月15日止未收到報圖資料的單位將產生逾期審圖費(8元/平米)。主辦單位有權因任何原因拒絕該展商聘用某承建商,且不需向參展商作出解釋。
展位設計申請
所有展位設計圖須在2024年5月15日之前,原件一式兩份交至大會指定主場搭建商—廣州壯展展覽服務有限公司批核。提供的展位圖樣比例不得少于1:100,并需在設計平面圖與設計立面圖上清楚標明地板,高度,設備,顏色,物料,活動的展架,視聽器材,展品重量和運輸材料等。特裝參展商或者施工單位需提交以下資料(全部要加蓋施工單位公章)
01
設計方案彩色效果圖、平面圖,側面圖、立體圖(包括平面尺寸,立面高度尺寸及材料說明)
02
配電系統圖(說明用電總功率,總開關額定電流/電壓等級(220V/380V),采用電線規格型號和敷設方式)
03
配電平面圖(注明展位的總配電箱位置;燈具等用電器的種類、功率和安裝位置)
04
填寫附表《電力及設備供應》-表6(加蓋參展企業單位及施工單位公章)
05
填寫附表《光地展臺設計申請》-表7(加蓋參展單位及施工單位公章)
06
填寫附表《光地展臺安全承諾書》-表8(加蓋參展單位及施工單位公章)
07
施工違規扣罰規定-表12(加蓋公章及負責人簽字)
10
展位保險單復印件備注:
所有報審特裝的資料必須以A4紙規格郵寄原件。報審資料必須注明:展會名稱、展會時間、展位號碼、參展單位名稱、施工單位名稱、施工單位聯系人、聯系電話。
請注意:若于2024年6月8日下午3時,光地仍未進行任何工程,大會指定搭建商將會在該位置搭建標準展位,費用將由參展商支付。
展位設計審批
主辦單位和大會指定搭建商在核準展位設計申請前,可要求更改或修正設計圖樣,并有權考慮駁回申請。特別設計的展臺必須獲得主辦單位和大會指定搭建商的書面核準,才可進行施工。
特別設計展臺的參展商須確保其承建商,在設計展位時清楚了解以下事宜。違反以下原則,可能導致主辦單位及展覽中心要求修改其裝置,因此產生的費用將由參展商承擔。
01
光地展臺場地的測量皆以公制單位為準,參展商須于施工前確認展臺范圍是否依照主辦單位發出的圖面規劃,若有不符,需及時通知主辦單位,以做修改。主辦單位對于任何施工后的錯誤報告將一概不予負責。
02
展臺的任何部分皆不可超越光地的指定范圍,包括射燈及參展商展位楣板-公司名稱及標志。特裝展臺限高為單層4.5米,雙層6米。
03
兩層展位的搭建指引:展位凈面積須在90m2以上且不與其它展位相連,必須按有關消防申報要求經審批后,方可搭建兩層特裝展位。兩層展位的總高度不能超過6米,第二層的搭建面積不能超過地面面積的1/2,且只能用于業務洽談。為確保消防安全,第一層展位必須自行配置懸掛式6公斤干粉滅火器,20m2配置一個,20~30m2配置兩個,以此類推。
04
展館內天花不得懸掛吊物,亦不可在地面,墻壁或展覽館內任何位置安裝固定裝置。嚴禁使用雙面及單面膠等粘貼材料在展館通道的柱子上粘貼任何物件。
05
參展商的展臺楣板,公司名稱及展臺編號須放在顯眼位置及面向通道,若主辦單位認為位置不明顯,主辦單位有權將楣板及編號放于適當位置,其衍生的費用,需由參展商承擔。
06
參展商須在地毯及任何地面平臺鋪設防護措施。展位地毯必須使用正規的地毯膠布,嚴禁使用立時得等難清潔材料,如有違反,清潔費用由參展商支付。
07
所有搭建物不能封頂,如封頂,必須通過大會承建商向展館及有關部門申報并辦審核后方可施工。
08
不得在現場使用油漆,刷灰,面積小于1平米的補漆,補灰除外。補漆時必須在通風處進行并使用無毒油漆,水泥地面上覆蓋干紙或塑料膜,不得在展館沖洗油漆材料。
09
所有在公眾視野范圍以內的展臺結構,需加以修飾至大會認可的標準(包括圍板的背面,與其他展臺之間的位置及通道部分)。未美化的展臺將由大會統一安排處理,其衍生的費用,需由參展商承擔。
10
不得在展廳人行通道、樓梯路、電梯門前、消防設施點、空調機回風口等地段隨意亂擺、亂掛、亂釘各類展品、宣傳品或其它標志。不得改變展館地面、墻、門窗或建筑物其它部分的結構,不得打入釘子、螺絲或鉆洞。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應由責任方承擔。
11
如展商擺放與展會無關的產品(即非照明或非建筑電氣的產品),一經發現,主辦單位有權立刻封掉其展位,并無需作出任何賠償及保留一切追究權利。
13
所有用于建造展位的材料均需具有阻燃性,并接受展覽會場與大會的檢驗。這些材料也應符合展覽會其他相關單位及中國政府部門的規定與法規。如參展商于展覽會場被發現違反上述相關政府部門及單位規定而導致無法參展,則參展商須承擔一切責任,與大會無關。
14
展品的運送,裝卸及光地展位的費用需由參展商自行負責。此類工作均需依照主辦單位的安排及規定期限內完成。
15
搭建商必須2024年6月12日下午2:00后才可進行任何清拆展臺活動,如有違反,搭建押金將不獲退還。
16
參展商須自行負責保險事宜,主辦單位在現場操作時對參展商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毀,皆有賠償豁免權。
17
參展商及其委托的搭建商必需將所搭建材料及展品于2024年6月12日晚上9點前自行撤離,并清理遺留在現場的搭建廢物或剩余材料。任何遺留在現場的物品將被視作廢棄物,參展商及其委托的搭建商須承擔處理所產生的費用。
18
布展期間所有進館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進場。安全帽佩戴要求具體如下:
(1)籌、撤期間所有進館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
(2)安全帽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安全帽(GB2811-2007)》、《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2016)》等,有出廠合格證標簽或安鑒認證,且在保質期內;
(3)安全帽必須調整好松緊大小,系緊下顎帶,防止脫落,避免發生人體墜落或二次擊打時安全帽脫落。
29屆廣州國際照明展覽會(光亞展)參展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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