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創意的戶外照明裝置作品
2、具有創意的戶外照明/燈光設計作品
1、自主申報,設計作品包含效果圖/視頻、平面圖、燈位圖、及創意說明;
2、作品可以體現燈具類型(如:洗墻燈、點光源、圖案燈等),不得體現具體參數和燈具品牌。
2021年9月24日 啟動儀式
2021年10月18日 開通報名通道
2021年10月-2022年3月 “雅江創意照明獎”系列活動
2022年4月1日 評委推薦截止
2022年4月15日截止提交作品
2022年4月18日-25日 復審投票
2022年4月下旬 公示優秀獎名單
2022年5月下旬最佳獎路演、終審會議及終審路演
2022年8月3日 優秀獎&最佳獎頒獎活動
1、組建提名委員專業評審組,設置4位專業導師。每位評審團成員分別擁有5張選票。將產生20名【雅江創意照明獎】優秀獎獲得者。評審團成員采取規避原則,即所在單位如果參與此獎項的申報,則自動取消該獎項的投票資格。
2、組建終審委員評審組(9位),召開線下終審會議,現場表決投票從20個優秀獎作品中選出2個最佳創意照明獎的作品【避免獎項重復,獲得最佳獎者將不再重復獲得優秀獎】。
3、設計師的申報項目總數,不能超過3個;申報同一獎項分類的項目,不能為同一名稱的不同設計作品。
4、申報設計師可報名參與阿拉丁神燈獎線上或線下路演匯報會,每場路演匯報會,評委針對匯報項目進行打分,所得分數將計入專業評審組的投票評分當中。
5、評分制度:以分數為評判,以分數高低進行排名。
6、評委評判標準:創意性、產品使用規范性、設計效果落地性。
組委會秘書處在阿拉丁照明網、神燈獎官網上公示優秀獎獲獎名單,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候選優秀獎項目的創新性、先進性、實用性及推薦材料真實性等持有異議的,應當在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組委會秘書處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1、提出異議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供書面異議材料,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 提出異議的單位、個人應當表明真實身份。個人提出異議的,應當在書面異議材料上簽署真實姓名;以單位名義提出異議的,應當加蓋本單位公章。以匿名方式提出的異議一般不予受理。
2、 提出異議的單位、個人不得擅自將異議材料直接提交評審組織或者其委員;委員收到異議材料的,應當及時轉交組委會秘書處,不得提交評審組織討論和轉發其他委員。
3、組委會秘書處在接到異議材料后應當進行審查,對符合規定并能提供充分證據的異議,應予受理。
4、為維護異議者的合法權益,組委會秘書處、推薦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和推薦人,以及其他參與異議調查、處理的有關人員應當對異議者的身份予以保密;確實需要公開的,應當事前征求異議者的意見。
5、涉及優秀獎項目的創新性、先進性、實用性及推薦材料真實性等內容的異議由組委會秘書處負責協調,由有關推薦單位或者推薦人協助。推薦單位或者推薦人接到異議通知后,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核實異議材料,并將調查、核實情況報送組委會秘書處審核。必要時,組委會秘書處可以組織專業評審組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
推薦單位或者推薦人接到異議材料后,在異議通知規定的時間內未提出調查、核實報告和協調處理意見的,該項目不提交評審。
6、異議處理過程中,涉及異議的任何一方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推諉和延誤。候選優秀項目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視為承認異議內容;提出異議的單位、個人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異議。
7、異議自異議受理截止之日起10日內處理完畢。
8、組委會秘書處應當向相關的專業評審委員會報告異議核實情況及處理意見,提請終審委員會決定,并將決定意見通知異議方和推薦單位、推薦人。
本比賽所有參賽作品皆為創意設計概念作品,不與實際項目掛鉤。
1、成功申報參賽者皆可免費參與阿拉丁神燈獎路演。
2、參賽者可作為演講或討論嘉賓優先免費參與主辦方組織的相關活動。
3、 優秀獎獲獎參賽者可免費參與終審會議現場匯報創意思路。
4、優秀獎&最佳獎獲獎者將獲得阿拉丁全媒體整體包裝宣傳服務。
5、 優秀獎&最佳獎獲獎者可免費出席阿拉丁神燈獎頒獎典禮。
6、 參賽者提交之作品默認設計創意屬于本人,如存在侵權行為均由本人負責,主辦方有權取消侵權作品參賽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