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房照明的照度標準及機房照明設計方法
上傳人:數據中心運維管理 上傳時間: 2016-08-06 瀏覽次數: 556 |
機房照明是一門電氣和建筑裝修藝術相結合的科學技術,是機房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不同機房的建筑要求和環境的特點,照明設計是不一樣的,但都會從一下幾個方面考慮:計算或查表找到合適的照度水平、處理好空間亮度分布、把握色溫和顯色性、對眩光加以有效限制、創造正確地投光方向等,從而構建完美的造型和立體感,建立良好的視覺環境。
為了描述表面照度變化的量值,提出了照度均勻度的概念:在離地0.75m的水平面上產生的最小照度與平均照度之比。為了使機房具有同等照度水平,照明燈具布置應使得照度均勻度大于0.7,否則應重新選擇和合理布置燈具,方能取得滿意效果。
一、機房照明設計
(一)照明設計準則
機房的照明設計要達到照度、均勻度、眩光限制標準的要求,需要考慮5項照明準則:
照明水平、視野內亮度分布、免受眩光干擾、光照的空間分布、顏色呈現和顯色性。這些對自然光和人造光以及兩者結合光的環境條件都是適用的。大型機房更應該注意綠色照明、節約能源和保護人們的身心健康。
(二)機房照明的照度標準
機房的平均照度、眩光限制標準和相應措施,以及機房的其他技術要求,包括布局、面積、人機環境、嗓聲、電磁干擾等,在建筑設計標準GB50034-2004中對此都做了明確規定。
(1)主機房的平均照度可按300、5001x取值。
(2)基本工作間、第一類輔助房間的平均照度可按100、150、2001x取值。
(3)第二、第三類輔助房間應按現行照明設計標準的規定取值。同時,還對機房的運行環境與照度取值的關系作了明確規定,如間歇運行的機房取低值;持續運行的機房取中值;連續運行的機房取高值;無窗建筑的機房取中值或高值。
(三)光源和燈具
照明設計的光源選擇和燈具選型很重要。在選擇滿足顯色性、啟動時間、照度要求的光源后,根據光源、燈具、鎮流器等的效率壽命及價格等因素綜合比較后確定燈具的型號及規格。
一般情況下,主機房的照明采用細管徑直管型熒光燈光源。只有在某些電磁干擾要求嚴格的場所、要求快速點燃的室內外環境中采用白熾燈光源。而且,其額定功率不應超過100W。照明燈具的選型應在滿足眩光限制和配光要求的條件下,選用高效燈具,并配用電子鎮流器或節能型電感鎮流器。所謂高效,按市場產品和規范要求不應低于65%(玻璃或透明塑料保護罩),隔柵燈具的效率應大于60%。
(四)機房照明設計方法
機房照明設計包括平面和系統。首先要認真進行機房照明的需求分析,如機房照明設計要求光線要柔和,適合人體的生理需要,不能因照明電源產生干擾而影響計算機的工作。照度值按《電子計算機房設計規范》選擇。主機房內在離地面0.8m處,照度不應低于3001x;輔助機房內照度不應低于1501x;應急照明應大于301x;緊急出口標志燈、疏散指示燈照度應大于5lx。在主機房內基本工作間無眩光,眩光限制等級為I級;第一類輔助房間眩光限制等級為D級,可以有輕微眩光;第二、第三類輔助房司眩光限制等級為Ⅲ級,允許有眩光感覺等。在燈具選擇及布置時,除根據機房電氣設計規范對照度的要求外,還應充分結合自然采光及墻面反射率等因素來計算確定燈具數量。一般機房照明功率密度(W/m2)的現行值可按18W/m2計算。各功能房間采用嵌入式格柵熒光燈具。在燈的布置上,根據安裝高度(即吊頂高度)決定燈具間隔。在保證照度的前提下,充分考慮照度均勻性和有效抑制眩光等因素。成排安裝的燈具,光帶應平直、整齊。工作區內一般照明的均勻度(最低照度與平均照度之比)不宜小于0.7。非工作區的照度不宜低于工作區平均照度的1/5。
除了各機房按要求布置燈具外,同時要考慮應急照明要求。在市電停電后,為保證工作人員做存盤等緊急處理,機房內布置一定數量的應急照明燈具。采用高效應急照明燈,當市電停電后自動投入。應急照明由UPS電源供電,燈具布置均勻無死角。保證應急處理后,人員能安全快捷地沿通道向出口或應急出口疏散。照明支路管線參照配電箱系統圖,應急照明采用大樓EPS電源供電,照明箱供電線路設計中,除了一般性的供電線路外,應考慮有1/3左右的UPS供電,以保證在應急狀態下的人員疏散照明。
燈具的控制要分區、分路、集中控制,尤其是大面積照明場所的燈具,要分區、分段設置開關。一般照明采用電子鎮流器,當采用電感鎮流器時,應加電容補償器。所示為主機房燈具的分區、分路、集中控制方式。此外,機房內應設置備用照明是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其容量一般是正常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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