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工程籌建中不可或缺的照明設計
上傳人:深圳凡德洛照明設計有限公司 上傳時間: 2011-08-01 瀏覽次數: 286 |
綜合電光源和照明器,對涉及到賓館及酒店照明設計中的重點問題、分功能區域的照明變量設計、光源和照明器的應用等作些探討:
1. 重點問題
賓館及酒店通常分為商務型和旅游度假型,商務型酒店通常都設在經濟發達的都會,接待的是商務旅行的客人,突出辦公、會議、商務宴請等功能;旅游度假型酒店通常都設在旅游景點,突出的是度假和休閑功能。但這種區分是相對的,它們的功能經常是相互交叉的;另外,從建筑特點來看,酒店內部和外部基于功能所劃分的各類空間,也是大體相同的。比如,香港數碼港的艾美酒店和廣州花園酒店相比較,雖然特點很不相同,但它們都有接待前廳,即波特曼類型的空間,都有各種類型的客房和中西餐廳以及多功能廳。所以,從酒店照明設計的角度,它們的共性是基本相同的。
1.1 要普遍采用暖白色的光源,色溫為3000K左右
其根據是:無論什么類型的酒店,營造親切、溫馨和友好的氛圍,應該是它們共同的訴求,而色溫3000K的光源所提供的照明環境,能夠強化酒點的這一特點。(1)基于人的視覺對色彩的溫度知覺和空間知覺的研究,色相偏于橙黃的色彩同色相偏于藍紫色的色彩,在同時對比時,橙黃讓人感覺溫暖,離我們近;基于記憶,在上述色彩進行連續對比時,結果也是一樣的。(2)這種知覺,在心理層次的深度喚起上,它是同親切、溫馨、友好這樣一些心理評價和情感活動緊密聯系在一起的。(3)基于工程實踐,每當一個酒店照明工程,能夠在沒有各方面干擾的情況下,徹底落實這一原則,其效果就非常好。
1.2 在光源色溫標稱一致的情況下,要對不同類別光源的光色具體分析
(1)僅以白熾燈和緊湊型熒光燈為例。一支標稱為2800K的白熾燈和一支標稱為2850K(也可能是2700K)的緊湊型熒光燈,這只是指示它們的色表是大體一致的,但對光色(色表和光色依然是有區分的)的評價即色感覺依然有細微的差異:由于它們的光譜組成不同,白熾燈所發出的光很象水彩顏料的鈷黃或鎘黃,色調“響亮”而“透明”;而緊湊型熒光燈發出的光很象土黃,色調有些渾濁。
(2)所以,照明設計要有針對性地選擇光源類別,在色溫相同的條件下,要綜合權衡它們在光通量、平均壽命上的是否節能、是否便于維護與光色之間的取舍,不要因為“綠色照明”(我主張對“綠色照明”要具體分析對待),而不采用白熾燈。
(3)對高級酒店而言,節能和便于維護固然重要,比如,目前一支好的緊湊型熒光燈的平均壽命能達到10000小時(而白熾燈只有它的十分之一),雖然酒店免去了更換燈泡的成本,但犧牲了“純凈的光色”。
(4)至于節能和延長燈泡壽命的問題,就目前國內的情況來看,很大一部分可以象中國銀行總部大樓那樣,結合天然采光和客人活動對亮度的要求,通過智能控制系統適時地進行調光,來加以解決。當然,節能方法還有許多,但已超出了本文的范圍。
1.3 特別注意色溫與照度的關系
利用照度和色溫的匹配關系,細致的營造適宜的空間氣氛。一般地講,色溫和照度應成正比例的搭配,即高照度、高色溫,反之亦然。國內酒店照明設計的習慣經常是,色溫很高,但照度又普遍偏低,經常是陷入下圖所表示的“陰沉”的氣氛中去。這在今后的設計實踐中,要給予足夠的重視。
1.4 能用直接照明的,就不采用間接照明方式
光槽目前已經在各類商業空間照明中被廣泛的使用,甚至有些泛濫。隨著電光源、照明燈具制造技術的發展,用直接照明的方式已經能夠避免不舒適眩光對視覺的危害,所以,除非裝飾性的要求,否則,就不要采用光通浪費嚴重并且不方便維護的各種類型的發光槽。
1.5 使用同樣色溫的光源,避免光色的雜亂無章
同一個功能區域、表面和物體,采用色溫一致的光源,令光環境的色調統一。就酒店的照明設計而言,由于強調的不是沖突和戲劇性,所以,統一的色調才符合酒店的特點。我們注意到,國內有些做的很好的室內設計公司,在這一點上依然還有許多問題。比如,廣州集美組設計的長隆酒店項目,其它的方面都很好,就是照明還有些問題:有的客房用冷白色的光源;有的客房既有暖白色的光源,又有冷白色的光源,讓人感覺很不舒服。
1.6 選用光通利用率高的照明器
(1)選用參數經過優化設計、光通利用率高的照明器。我們經常碰到這樣的情況,本來光源所標稱的總光通量是很高的,但由于選用了光通輸出效率低的燈具,結果理論上計算的照度值和實際完成以后,用照度計測量的結果相差甚遠。
(2)建議在對燈具廠家提供的有關照明器效率參數、配光曲線參數等發生懷疑的時候,要委托有相關檢測設備的單位,進行檢測。
1.7 選擇合適的配光
針對酒點不同功能區域的室空比,對配光曲線的光強分布、中心光強和半光強等配光參數加以甄別,以避免兩個方面的光通損失。
(1)比如,酒點前廳通常位于建筑的裙樓,天花板通常都很高,挑高6m以上是很常見的,選用光束角窄、投光距離長的照明器,才不致于上部很亮,而地面及離地面1m處人的活動區域卻亮度不足;[NT:PAGE]
(2)反之,若在客房等天花板較矮的區域使用這樣的配光,則會出現地面很亮,而垂直面照度不足等問題。
1.8 越高級的酒店,光源的顯色指數就要越高
(1)光源的顯色性一般用CIE的顯色指數來評價,它是對包括人的膚色在內的10幾個色樣,用待評價光源和標準光源(全陰天空光)進行色彩顯示的差異性評價。籠統地講,一個光源的Ra越高,表明它顯色性就越好。
(2)但需要指出的是,因為Ra取的是色樣的平均值,所以,雖然有的光源的顯色指數很高,但對某一特定顏色的顯現可能會不好。這一點要引起酒店照明設計的重視。
(3)在國內的照明標準和設計實踐中,一直對顯色都不太重視,通常強調在有辨色要求的場所才需要高顯色指數的光源。實則不然,一般人與人有較多接觸的場所,尤其是酒店,客人能夠顯現出健康的膚色是非常重要的。
(4)另外,顯色性好的光源比顯色性差的,在同樣的條件下,可以有較低的照度。這并非是說顯色性可以替代一部分照度,而是人在感覺上要清晰一些。酒店照明的重點問題遠不止以上這些,本文僅涉及到了作者認為的,目前照明設計實踐較為突出的問題,供照明設計同仁思考、討論。
2. 分功能區域的照明變量設計
2.1 大堂空間
大堂空間主要有三部分的照明區域,它們分別是進門和前廳區域的照明,服務總臺的照明以及客人休息區的照明。從大堂作為空間連續的整體,并從照明方式的角度分析,實際上進門和前廳部分應該是大堂的一般照明或全局照明,服務總臺照明和客人休息區照明是局部照明。這些照明應該保持色溫的一致性,三個區域的照明通過亮度對比,使酒店大堂這種非親切尺度的空間,形成富有情趣的、連續且有起伏的明暗過度,從整體上營造親切的氣氛。
(1)進門和前廳。照度要求:在離地面1m的水平面上,設計照度要達到500Lux。色溫要求:3000K左右。色溫太低,空間感顯得狹小,色溫太高,空間缺乏親切感,并且喧鬧,直接降低客人的安逸感覺。顯色性要求:Ra>85。較高的顯色性,能清晰地顯現接待員與賓客的膚色和各種表情,給賓客留下深刻滿意的印象。關于配光:挑高若超過6m,在頂棚采用點式光源配合窄光束的照明器,提供連續的、均勻的亮度。由于發光點不在人的視野范圍內,所以燈具可以是敞開式的。假設頂棚到地面的距離是6m,那么它配光曲線的中心光強,在離地面1m處應該不小于500cd;若跳高不超過6m,可以考慮采用帶狀或面狀的發光頂棚來處理。用光影對比塑型:借鑒歐美酒店照明設計的經驗,以后可以考慮,在進門和前廳區域設計不同角度的投光燈,若以客人進來酒店大門的方向為縱軸,那么就可以在橫軸的兩端設計側面光,在頂棚成角度的投向進門區域,這有助于酒店接待員、行李員以及客人的形體表達,形成立體感。這樣的酒店照明應該是很高級的。
(2)服務總臺。 照度要求:一般取750-1000Lux 較高的亮度,突顯總服務臺的重要性, 把客人的視線很快引向此處,另外,它還便于接待員登記和結算工作的快速處理。色溫要求:3000K左右,與進門前廳保持一致,進一步強化親切氣氛。顯色性要求:Ra>85。一方面是因為客人和接待員在服務臺發生近距離的接觸,需要健康的膚色;另一方面,需要清楚地辯認所需的各種證件。
(3)客人休息區。照度要求:一般取300-500Lux。照度太高,人的行為將不安穩,照度太低, 人的行為又過于懶散。色溫要求:3000K左右。顯色要求:Ra>85。
2.2 餐廳空間
餐廳空間是酒店重要的照明區域。一般酒店通常設有中國式餐廳和西式餐廳,這兩種類型的餐廳,由于在功能、用途上的差異,所以在照明設計上就要分別對待。
(1)中式餐廳:常用于商務的或其它方面的正式宴請,所以照明的整體氣氛應該是正式的、友好的,它的一般照明的照度,相比較于西式餐廳,要高出許多;照度應該是均勻的,少有亮度對比所帶來的情緒波動;點式光源、條帶狀光源或各種類型的花燈,均可以滿足良好的照明要求;為了使菜肴的質量和色調能夠顯現得生動好看,以引起食欲,餐桌桌面的照明是重點,最好用顯色性高的光源在餐桌上方設置重點照明,若不能在每一個餐桌上方提供重點照明,那餐廳的一般照明的照度值就要設計的偏高些。另外,要對配光給予高度關注,以使照明富有立體感。在餐廳照明設計實踐中,我們用壁燈或若干投光燈來矯正一般照明的平面化,強化照明對人的形體尤其是臉部表情和輪廓的再現。
照度要求:一般照明的照度取200Lux,重點照明取300Lux,作為補充的側面光可采用光源的光束到達照明對象以后,中心光強在150cd左右。色溫要求:3000K左右,并且要求光色統一協調。顯色要求:Ra>90。
(2)西式餐廳:西式餐廳常用于非正式的商務聚餐,或者是就餐人的關系較熟悉和密切的用餐場所,所以它照明的整體氣氛應該是溫馨而富有情調的;它的一般照明的照度值,都較中國式餐廳低很多;另外,由于就餐的非正式,所以它可以不要求對人的面部和表情的照明;但餐桌桌面的重點照明依然要令菜品生動亮麗,并且要讓就餐者方便取用,所以它的顯色性是很重要的。
照度要求:一般照明的照度取50-100Lux,重點照明取100-150Lux,若有側面光,可采用光源的光束到達照明對象以后,中心光強在50cd左右。色溫要求:3000K左右,并且要求光色統一協調。顯色要求:Ra>90。
2.3 客房空間
酒店客房應該象家一樣, 寧靜、安逸和親切是典型基調。
(1)照度要求:一般照明取50-100Lux,客房的照度低些,以體現靜謐、休息甚至懶散的特點;但局部照明,比如梳妝鏡前的照明,床頭閱讀照明等應該提供足夠的照度,這些區域可取300Lux的照度值;最被忽略的是辦公桌的書寫照明,目前還鮮有酒店提供書寫臺燈(通常是用裝飾性臺燈代替)給客人,就我本人入住過的酒店而言,也就只有深圳的陽光酒店具備這樣的照明,這是非常人性化的照明考慮。
(2)色溫要求:3000K左右。在臥室用3500K以下的光源,在洗手間用3500K以上的光源。在臥室需要暖色調,在洗手間需要高色溫,以顯清潔和爽凈。
(3)顯色性要求: Ra>90。較好的顯色性,能使客人增加自信,感覺舒適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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