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法規及各批次高度關注物質
上傳人:Intertek 上傳時間: 2011-03-29 瀏覽次數: 407 |
REACH是歐盟法規《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的簡稱,是歐盟建立的,并于2007年6月1日起實施的化學品監管體系。REACH法規要求凡進口和在歐洲境內生產的化學品必須通過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等監管體系,以更好更簡單地識別化學品的成分來達到確保環境和人體安全的目的。該法規主要有注冊、評估、授權、限制等幾大項內容。REACH法規所涉及的不僅僅是化工品,它影響的是幾乎所有商品,因為幾乎沒有商品不使用化學物質。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歐盟所掌握的潛在高度關注物質就達到1400種左右,這些化學物質或存在于工業原料,或存在于日常用品之中。
REACH的主要內容如下:
年生產量或進口量達到或超過1噸的所有“現有”或“新”的化學物質都要進行注冊
通過安全數據表(SDS)加強供應鏈中信息的流通
對部分已注冊物質進行評估
高度關注物質(SVHC)的使用和投放市場必須經過許可
對不被接受物質的限制
成立化學品管理局(ECHA)來管理整個系統
REACH時間表
2007年6月1日 REACH法規開始實施
2008年6月1日 開始預注冊
2008年10月28日 第一個SVHC清單公布
2008年12月1日 預注冊結束
2010年11月30日 在歐盟的生產量或進口量>1000噸/年的物質、CMR 1、2類且≥ 1噸/年的物質和對水生生物毒性強且≥100 噸/年的物質的注冊截止日
2010年12月1日 高度關注物質(SVHC)開始通報
2013年5月30日 在歐盟的生產量或進口量>100噸/年但<1000噸/年的物質的注冊截止日
2018年5月30日 在歐盟的生產量或進口量>1噸/年但<100噸/年的物質的注冊截止日
REACH最主要義務之一就是注冊。注冊主要針對定義為配制品(mixture)的產品,如化妝品、橡皮泥、水彩筆、泡泡水。配制品的明顯特征是大多數產品都有個容器(或類似容器的物體)裝著溶液狀或膏狀的混合物,其主要功能就是通過使用里邊的混合物實現。每年輸入到歐盟的總量達到或超過1噸需要考慮注冊。另外,有意圖釋放的產品,如有香味的物品,如果香味中的化學成分每年輸入到歐盟的總量超過1噸還是需要考慮注冊。一般的化學物質屬于分階段物質,應該在2008年12月1日前提交預注冊,之后在相應的期限內提交正式注冊。原則上,歐盟生產商、進口商才有義務進行注冊。但是由于費用或配方保密的原因,很多時候會由國內生產商、出口商進行注冊。這種情況下,生產商可以詢問化學品的提供商,該物質是否已經或計劃注冊。由于注冊所需的費用并不便宜,那些有REACH注冊號的產品比沒有注冊號的同類產品貴一些也是可以理解的。
大多數產品在REACH中被定義為物品(article),通常不需要注冊。主要需要考慮的是有關高度關注物質(SVHC)的要求。首先,產品如含有超過0.1%(重量比)的SVHC,需履行告知義務,告知客人所含SVHC的名稱及安全使用指引。另外,2010年該SVHC在所有產品中的總量超過1噸,需要在2011年6月1日前向歐盟化學品管理局(ECHA)履行通報的義務。隨著高度關注物數量的增加,測試費用會越來越高。所以,對于國內生產商、出口商來說,應該盡早考慮將供應鏈信息搜集作為發展的長遠策略。
需要提醒的是,歐盟將所有產品的包裝都當作單獨的物品考慮。
除此以外,歐盟有害物質限制指令76/769/EEC已經被REACH代替,其要求被復制到REACH的附錄17,如偶氮染料(AZO),鄰苯二甲酸鹽(Phthalate),苯(Benzene),鎘(Cadmium),鎳(Nickel),五溴聯苯、八溴聯苯 (Penta-BDE, Octa-BDE),全氟辛烷磺酸(PFOS),有機錫(Organotin)等。所以,出口到歐盟的產品需要符合REACH要求也包括了需要符合REACH附錄17的相關要求。
截至到2011年1月20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已公布的SVHC清單共包括了46種物質。
Intertek REACH測試申請流程圖
REACH首批15種高度關注物質(SVHC)清單公布
2008年10月28日,首批15種高度關注物質(SVHC)清單公布于歐盟化學品管理局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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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第二批SVHC清單新增8項物質
REACH SVHC第三批清單
SVHC清單新增一項物質:丙烯酰胺
2010年3月30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在高度關注物質(SVHC)清單中新增了一項物質,即丙烯酰胺(英文名稱:Acrylamide,EC編號:201-173-7,CAS編號:79-06-1)。該種物質的生產商或進口商需要了解對清單上物質應負的潛在責任。至于丙烯酰胺是否需要授權,將在此后作出決定。
關于丙烯酰胺
歐洲考慮修改REACH法規
歐盟環境專員Janez Potonik于2010年3月22日表示,長達1000頁的REACH化學品法規中,某些部分內容尚不清晰,需要修改,以加速使用安全物質替代有害化學品的進程。
目前,高度關注物質(SVHC)清單中只有30種物質(除上述新增的丙烯酰胺外,其它29種物質詳見Intertek最新消息CN-318),這些物質正在等待被替代;同時,優先物質清單上還有另外7種物質。但是,目前替代物質清單上尚無任何物質。Potonik建議這些清單上的物質都應該有所增加。
高度關注物質清單中現有的物質數量遠遠少于由公益組織和非政府組織聯合起草的REACH SIN List當中列明的350多種物質,也沒有涵蓋由部分歐盟成員國根據REACH標準確定的400多種物質。[NT:PAGE]
“社會經濟效益準則”需要進一步明確
Potonik說,REACH法規的表述不夠清晰,“如果需要,我們將修改內容,以促進實施。”他認為,“社會經濟效益準則是一個含糊的概念,”歐盟法規需要在這一點上作出明確的闡述。
根據REACH法規,一種物質即使對人類健康或環境有危害,只要可以證明使用它的社會經濟效益大于造成的危害,并且沒有合適的替代品,它仍然可以獲得授權。
注冊限期不會延長
危害最大或者高產量的化學品的REACH注冊期限為2010年11月30日,對此,環境專員重申反對延長這一期限。而歐盟業界對是否能達到這一期限表示擔憂。生產商和進口商必須在注冊文件中詳述對化學品風險的管理,這樣才能繼續生產和銷售。據估計,這一要求涉及的物質有9000種。
根據REACH法規,沒有在上述期限前注冊的物質不能使用或在市場上銷售。
在與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討論后,歐盟委員會計劃在2012年之前再增加106種SVHC物質,同時號召歐盟成員國提供建議和協助。
REACH 第四批SVHC清單新增8項物質
2010年6月18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公布了8種新增的高度關注物質(SVHC)。經過成員國委員會的一致同意,ECHA將8種SVHC添加到候選清單,目前清單一共包含38種SVHC。所有新增的8種SVHC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影響,它們是致癌、誘導有機體突變或對生殖系統有毒害的物質。隨后一個特別的程序將被啟動,以決定這些物質是否應該被包含到許可清單。
REACH 第五批SVHC清單新增8項物質,另有8項物質需授權使用
2010年12月15日,針對2010年8月份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公布的11種建議新增高度關注物質(SVHC), 經歐洲化學品管理局成員國委員會(MSC)一致同意,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將8種具有致癌性、誘導有機體突變或對生殖系統有毒害(CMR)的物質加入SVHC清單(新增物質詳見下表),使清單上現有物質數量達到46種。根據REACH的規定,ECHA還將采取特定程序,評估這些物質是否也應該加入REACH法規附件XIV的授權物質清單中。由于這些物質被列入清單,生產、進口或使用這些物質的企業可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些要求不但適用于物質本身,也適用于含有物質的混合物和物品。
另外,歐洲化學品管理局成員國委員會(MSC)同意SVHC清單上現有的8種物質需經授權才能使用。
SVHC清單新增的8種物質詳見下表:
更多相關信息,請參見:
物質清單:http://echa.europa.eu/chem_data/authorisation_process/candidate_list_table_en.asp
企業應承擔的相應責任:http://echa.europa.eu/chem_data/authorisation_process/candidate_list_obligations_en.asp
授權使用物質清單
成員國委員會同意歐洲化學品管理局的建議,以下8種SVHC物質需獲得授權才能使用:
更多詳情,請參見ECHA網站:http://echa.europa.eu/news/pr/201012/pr_10_24_msc_20101203_en.asp
解決方案
Intertek是全球領先的質量和安全服務機構,為眾多行業提供專業創新的解決方案。為幫助客戶測試配制品和物品中的SVHC,Intertek開發了部件中高風險化學品的篩查和驗證方法,包括使用XRF、ICP和GC-MS技術。SVHC篩查是證明產品符合SVHC供應鏈溝通要求的一項快速且節省成本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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