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0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通報2018年燈及燈具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本次共抽查了40家受檢單位銷售的75批次產品,檢驗項目743項次,檢驗發現不合格樣品21批次、不合格項目63項次,不合格產品發現率28%,不合格項目發現率8.5%。
2018年,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對深圳市生產銷售的燈及燈具開展了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本次抽查依據《燈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與試驗》(GB7000.1-2015)及其系列標準、《普通照明用自鎮流燈的安全要求》(GB16844-2008)《普通照明用50V以上自鎮流LED燈安全要求》(GB24906-2010)《燈的控制裝置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GB19510.1-2009)《燈的控制裝置第14部分:LED模塊用直流或交流電子控制裝置的特殊要求》(GB19510.14-2009)《電磁兼容限值諧波發射限值(設備每相輸入電流≤16A)》(GB17625.1-2012),對固定式通用燈具、嵌入式通用燈具、可移式通用燈具、電源插座安裝的夜燈、普通照明用自鎮流熒光燈、普通照明用50V以上自鎮流LED燈等6類燈及燈具產品的有關強制性項目進行了檢驗。
從產品類型抽查結果分析,抽查電源插座安裝的夜燈8批次,發現不合格產品4批次,不合格產品發現率50%;抽查嵌入式通用燈具15批次,發現不合格產品7批次,不合格產品發現率46.7%;抽查普通照明用自鎮流熒光燈7批次,發現不合格產品3批次,不合格產品發現率42.9%;抽查固定式通用燈具10批次,發現不合格產品4批次,不合格產品發現率40%;抽查普通照明用50V以上自鎮流LED燈25批次,發現不合格產品3批次,不合格產品發現率12%。
從不合格項目抽查結果分析,發現燈及燈具的“標記”及“標志”項目不合格17項次、“結構”項目不合格8項次、“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項目不合格8項次、“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項目不合格7項次、“耐熱、耐火和耐起痕”項目不合格7項次、“防觸電保護”項目不合格6項次、“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項目不合格5項次、“接地規定”項目不合格2項次、“互換性”項目不合格2項次、“諧波電流”項目不合格1項次。
不合格樣品涉及“Lefons”LED感應燈、“Redcle”LED吸頂燈、“seebest”LED筒燈、“貴星”節能燈、“家必備”夜光燈、“I.DO愛迪歐”LED球泡燈、“小器鬼”星炫LED球泡燈、“I.DO愛迪歐”LED吸頂燈、“JLLT今隆”高效電子節能燈、“法萊克”節能燈等商標產品。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針對抽查中發現的產品質量問題,已經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經營單位予以處理。
2018年燈及燈具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發現不合格項目產品及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