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太龍照明召開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增加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地點的議案》,同意公司將增加深圳市為商業照明產業基地建設項目的實施地點。
根據《太龍(福建)商業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披露,太龍照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如下:
商業照明產業基地項目的原實施地點為公司位于漳州市臺商投資區的自有土地,建設內容包括新增燈具車間、噴涂車間、LED顯示屏和光電標識生產車間及裝配車間。太龍照明擬投入募集資金,在深圳寶安區租賃場地,并進行裝修、改造,建設深圳地區的LED顯示屏業務基地,用于LED顯示屏業務的生產、研發和辦公。
太龍照明表示,公司增加“商業照明產業基地建設項目”的實施地點,主要原因為:
首先,公司近年來LED顯示屏業務發展較快,生產、研發和辦公的場地需求增長較快。公司在漳州總部推進LED顯示屏業務發展的同時,考慮深圳在LED顯示屏行業的相關人才集聚、技術研發、市場拓展等方面具備良好區位優勢,公司擬在深圳建設業務基地,加快發展公司的LED顯示屏業務。
其次,公司在深圳地區已設有太龍智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本次由太龍照明通過建設深圳地區業務基地并有效整合子公司業務資源,有助于提高公司整體經營管理效率,從而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此外,太龍照明指出,本次增加募投項目實施地點,未改變募集資金的實施主體、實施方式、投資用途,不會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產生實質性影響,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況。符合公司實際情況和項目運作需要,符合公司戰略規劃安排,有利于公司募投項目更好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