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華燦光電發布公告稱,華燦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全資子公司華燦光電(蘇州)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收到張家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關于給予華燦光電(蘇州)有限公司研發及貸款貼息補貼的批復》(張經管發 [2018]55號)的文件,同意撥付華燦光電(蘇州)有限公司2018年研發及貸款貼息補貼資金10,000.00萬元。
公司按照會計收入確認原則及預計未來補貼資金到賬情況,在收到批復通知批文時將預計不與蘇州子公司四期項目建設相關的回款部分確認為2018年度收益。該政府補助與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無關,不具有可持續性。
1月2日,華燦光電發布公告稱,公司全資子公司華燦光電(浙江)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0日收到義烏信息光電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關于撥付華燦光電(浙江)有限公司第五批貸款貼息補助的通知》(義高新[2018]83號)的文件,同意撥付華燦光電(浙江)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批貸款貼息補助資金2,411.54萬元,該貸款貼息補助資金系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公司已將此項補助在收到批復通知批文時確認為2018年度收益。該政府補助與公司日常經營活動有關,具有可持續性。
公司全資子公司華燦光電(浙江)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0日收到義烏信息光電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關于撥付華燦光電(浙江)有限公司2018年創新補助的通知》(義高新[2018]82號)的文件,同意撥付華燦光電(浙江)有限公司2018年創新補助7,406.89萬元,該創新補助資金系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公司已將此項補助在收到批復通知批文時確認為2018年度營業外收入。該政府補助與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無關,不具有可持續性。
華燦光電表示,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的有關規定確認上述事項,并劃分補助的類型。與收益相關的補貼款9,818.43萬元,預計對公司2018年度稅前利潤產生的影響是9,818.4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