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燦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今日收到董事、副總裁吳龍駒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吳康先生、吳龍宇先生、劉瓊華女士的《股份減持計劃告知函》,計劃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 15 個交易日后的 6 個月內通過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允許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 集中競價、協議轉讓)合計減持持有公司股份不超過 10,000,000.00 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 0.9101%)。
摘要: 華燦光電:公司董事及其一致行動人擬減持不超1000萬股。
華燦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今日收到董事、副總裁吳龍駒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吳康先生、吳龍宇先生、劉瓊華女士的《股份減持計劃告知函》,計劃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 15 個交易日后的 6 個月內通過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允許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 集中競價、協議轉讓)合計減持持有公司股份不超過 10,000,000.00 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 0.9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