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將率先在明年1月1日和高耗能的白熾燈說再見,而其他州會在2020年時淘汰不符合標準的白熾燈。
法規仍允許商店銷舊有的白熾燈存貨,但是禁止銷售在1月1日后制造不合標準規格的白熾燈。
此項規定源自于美國前總統小布什(George W. Bush)在2007年簽署“逐步實施燈泡新標準”的法案,最新的燈泡規定將在2020年全面生效,而聯邦法律允許加州提前兩年啟動法規,在2018年元旦開始執行。
其實該項規定并非全面禁止白熾燈泡,而是要求在明年1月1日后制造的白熾燈必須達到每瓦45流明的標準,其效率是原本老白熾燈的三倍。
然而市場上鮮少有符合新法規標準的白熾燈,多數消費者可能轉向購買省電燈 (CFL) 或是LED燈。和白熾燈相比,LED燈不但不需要暖燈時間,還節省了80%的電力。
60瓦的白熾燈泡和10瓦的LED燈有相同的照明效果;而LED的壽命也較長,若以每天使用3小時來計算,大約可以使用15年至20年,省去了替換燈泡的麻煩。
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Natural Resources Defense Council)估計,若全加州2億5千盞白熾燈替換為LED燈,將可為該州省下10億美元的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