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木林森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十七個議案。其中一個是關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方案的議案。
公司表示,以發行股份和支付現金相結合的方式,向和諧明芯及卓睿投資購買標的公司100%股權(以下簡稱“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同時,公司擬向不超過10名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配套資金(以下簡稱“本次募集配套資金”),本次募集配套資金總額不超過125,500萬元,募集配套資金不超過擬購買資產交易價格的100%,且發行股份數量不超過發行前木林森總股本的20%。
股權結構
據公告顯示,本次公司以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相結合的方式收購標的公司100%股權。木林森以現金方式支付明芯光電交易對價的31.35%,總計125,400萬元;以發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明芯光電交易對價的68.65%,總計274,600萬元。此外,本次交易擬向不超過10名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不超過125,500萬元,用于義烏LED照明應用產品項目和支付本次重組相關費用。本次所募集配套資金中的不超過118,000萬元將用于義烏LED照明應用產品項目、預計不超過7,500萬元用于本次重組相關費用的支付。
資料顯示,本項目擬在浙江義烏工業園區新建一個LED燈絲燈生產基地,項目設計產能為年產22,917萬只,總投資金額為128,686.21萬元。本募投項目所需要的土地、廠房、倉庫、員工宿舍等將通過標的公司向上市公司租賃的形式獲得,標的公司則需要承擔相應建筑的裝修和配套工程費用,預計建筑裝修和配套工程費用共19,803.20萬元。生產設備、輔助設備及模具購置與安裝93,258.60萬元,建設期租金3,040.99萬元,預備費1,130.62萬元,鋪底流動資金11,452.80萬元。本項目建設期為12個月,計算期9年,運營期8年。項目建成后產能逐步提高,投產運營兩年后達產,即第三年達產,達產率為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