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室照明的基本要求
教學樓照明中最主要的是教室照明,一般教學形式分為正式教學和交互式教學,正式教學主要是教師與學生之間交流,即教師看教案、觀察學生、在黑板上書寫,學生看書、寫字,看黑板上的字與圖,注視教師的演示等;目前教室中除傳統的教學區的黑板和學生區之外,教學區中大多采用投影等多種形式,學校以白天教學為主,有效利用自然采光以利節能,因此,教室照明中最基本的任務是:
(1)滿足學生看書、寫字、繪畫等要求,保證視覺目標水平和垂直照度要求。
(2)滿足學生之間面對面交流的要求。
(3)要引導學生把注意力集中到教學或演示區域。
(4)照明控制適應不同的演示和教學情景,并考慮自然光的影響。
(5)滿足顯色性,控制眩光,保護視力。
除此之外,教室照明還應做到安全、可靠,方便維護與檢修,并與環境協調。
二、光源與燈具的選擇
1、光源
教室照明推薦具有顯色性好、光效高、壽命長等特點的燈具,易于滿足顯色性、照度水平及節能的要求。普通教室可用T5直管型熒光燈,有條件的可采用LED平板燈,提高照明質量,更有利于環保,并滿足節能要求。
2、燈具選擇
(1)普通教室不宜采用無罩的直射燈具及盒式熒光燈具。
(2)有要求或有條件的教室可采用帶格柵(格片)或帶漫射罩型燈具,最好采用LED平板燈具,光線利用率更高。
(3)具有蝙蝠式光強分布特性燈具的光強分布,一般有較大的遮光角,光輸出擴散好,布燈間距大,照度均勻,能有效地限制眩光和光幕反射,有利于改善教室照明質量和節能。
(4)不宜采用帶有高亮度或全鏡面控光罩(如格片、格柵)類燈具,宜采用低亮度、漫射類燈具。
三、教室對室內裝修的要求
(1)教室內各表面應采用淺色裝修,宜用無光澤材料,其各表面反射系數值可參考表1。
(2)各表面顏色如下:
1)頂棚:白色。
2)墻面:高年級教室為淺藍、淺綠、白色等。
3)低年級教室為淺黃、淺粉色等。
4)成人用教室為白色、淺綠色等。
5)地面:不刺眼、耐臟的顏色。
6)黑板:無光的綠色。
四、普通教室照明
最亮的點或面通常最引人注意,在照明設計中,為確保學生集中注意力,桌面和黑板的亮度應為最高,因此,教室照明通常由對課桌的一般照明和對黑板的局部照明組成。
1、教室一般照明
(1)普通教室課桌呈規律性排列,宜采用頂棚上均勻布燈的一般照明方式。
如果燈具橫向配光良好,能有效控制眩光,燈具保護角較大,燈具表面亮度與頂棚表面差別不大,燈具排列也可與黑板平行。
(2)教室照明燈具如能布置在垂直黑板的通道上空,使課桌面形成側面或兩側面來光,照明效果更好。
(3)為保證照度均勻度,布燈方案應使距高比(L/h)不大于所選 燈具的最大允許距高比(A—A、B—B兩個方向均應分別校驗)。如果滿足不了上述條件,可調整布燈間距L與燈具掛高h,以至增加燈具、重新布燈或更換燈具來滿足要求。
(4)燈具安裝高度對照明效果有一定影響,當燈具安裝高度增加,照度下降;安裝高度降低,眩光影響增加,均勻度下降。普通教室燈具距地面安裝高度宜為2.5~2.9m,距課桌宜為1.7~2.1m。
(5)教室照明的控制宜平行外窗方向順序設置開頭(黑板照明開關應單獨裝設)。有投影屏幕時,在接近投影屏幕處的照明應能獨立關閉。
2、黑板照明
教室內如果僅設置一般照明燈具,黑板上的垂直照度很低,均勻度差,因此對黑板應設專用燈具照明,其照明要求如下:
(1) 宜采用有非對稱光強分布特性的專用燈具。燈具在學生側保護角宜大于40゜,使學生不感到直接眩光。
(2) 黑板照明不應對教師產生直接眩光,也不應對學生產生反射眩光。在設計時,應合理確定燈具的安裝高度及與黑板墻面的距離。黑板照明燈具有三種安裝方式,分別為嵌入式、吊裝式和壁裝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