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在流通領域對20個批次燈具開展了質量抽檢,發現了不合格產品,市市場監管委已責令不合格產品的經銷單位停止銷售,并依法進行了處理。消費者如發現不合格產品繼續銷售,請及時舉報。
兩批次燈具不合格
市市場監管委在流通領域對標稱廣東、上海、浙江、北京、江蘇5個省(市)20家企業生產的20個批次燈具開展質量抽檢。重點檢測了標記、結構、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接地規定、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防觸電保護、防塵、防固體異物和防水、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耐熱、耐火和耐起痕等9項指標。其中2個批次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指標不合格,為江西眾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標稱商標為眾光,規格/型號為ZGD-SCTD007-4,商品名稱為金玉LED臺燈、中山市新元太照明有限公司生產的,標稱商標為元太,規格/型號為YT-03TH,生產日期或批號為2014-11,商品名稱為LED天花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