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飾照明行業究竟有多少“貓膩”呢?
摘要: 關于那些行業的“貓膩”,大家了解多少呢?不是每一個進入到行業內都能夠遵守規則,“天下熙熙皆為利兮”正是反映了LED照明行業目前的發展,燈飾照明行業究竟存在多少“貓膩”呢?同時這給燈飾界帶來多少損失呢?
“天下熙熙皆為利兮”正是反映了LED照明行業目前的發展,近年來,LED市場的“高銷高利”吸引了眾多的企業進駐,然而不是每個進入到行業內的都能夠遵守規則,經過這些年的發展,LED照明行業到底究竟有多少的“貓膩”呢?給燈飾界帶來多少損失?
關于那些行業“貓膩”·工程招標篇
工程招標有黑幕
不管在哪個行業,總有一些“貓膩”和“潛規則”存在,那么,燈飾照明行業又存在哪些“貓膩”呢?本文分別從工程招標、認證、虛標、假冒等四方面進行闡述,探討這些“貓膩”背后的秘密。
市政亮化工程、道路照明、商業場所照明等工程逐漸成為LED照明應用推廣的重要部分,不過很多工程項目乃至市政工程實際上存在著黑幕和腐敗。
關系更重要
業內人士也心知肚明,工程招標背后有很多的“潛規則”:由于工程設計的層面比較多,燈飾照明企業要爭取到一項工程,就必須要面對政府官員、建筑設計方、工程施工方和室內設計等各方面,因而在競標時就要打理好各層關系。這就必然會形成有的官員為了個人功績而廣推勞民傷財的項目,有的人為了斂財而進行桌底交易。以至于無論是政府采購還是工程項目建設項目時,官商勾結,通過肆意操縱投標,造成虛假招標、圍標串標等腐敗現象。
一家LED企業銷售負責人表示,能接到一個政府工程項目,那么一年的銷售就高枕無憂了,政府工程項目往往資金數目不小,至少都是百萬以上,一般政府照明改造項目資金都有千萬左右。另一家要求匿名的企業負責人就透露,他靠人脈關系來打通銷售渠道,而某地的房地產工程項目就是憑圈層關系得手的,不用投標就直接中標了。不過做工程項目風險最大的還是回款問題。盡管工程完工還要等待政府驗收,如果工程方和當地政府不打好關系,工程就很有可能會夭折,那么回款就岌岌可危了。
工程渠道對企業實力要求比較高,包括對企業自身的要求就有“重大項目的工程案例、要有國家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產品認證資質”等一些必要的資質。但是,有調查顯示:廣東企業家60%的精力在做關系,10%用于生活,真正干工作才有30%的精力。可見,企業要在行業中發展好首先就要“關系好”,過硬的關系往往能使企業的發展“錦上添花”。工程項目就像一張復雜疊層的關系網,往往也是滋生黑幕的地方。
地方保護主義
在工程招標時,有些省市實行了地方保護。在質量和價格都在同等條件下,鼓勵優先采購本地產品似乎已經成為各地政府支持本地燈飾照明企業的“潛規則”。以2013年廣州惠州市的政府LED顯示屏項目招標為例,據相關數據表明,其中有僅16個項目均為中山市本地企業獲得,其余項目均被當地的LED企業獲得。
地方政府用這種方式來扶持當地LED企業的發展,本來無可厚非,但從長遠來看,當地政府對外地企業采取的以投資換工程中標的方式,要求外地企業要在本地投資建廠已經成為了LED照明市場的“潛規則”。這對于中國LED產業的長遠發展并不是一件好事,反而會挫傷LED照明企業的積極性。
關于那些行業“貓膩” ·認證篇
認證門檻低
2014年,繼國家免檢、中國名牌叫停后,同年5月1日起新修訂的《商標法》正式實施,“中國馳名商標”字樣也明確禁止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這也意味著“馳名商標”已經不能再用于商品的包裝宣傳。但是,筆者走訪市場發現,仍然有一部分產品打著“中國馳名商標”的旗號。“亂認證”、“假認證”近年來屢禁不止,讓消費者對于這項提供誠信保證的行為的誠信度產生了嚴重的懷疑。
據了解,認證主要是用在企業質量管理認證、玩具業產品認證和農產品有機認證三大領域,但認證變“認錢”的“潛規則”盛行當下,弄虛作假走過場的現象已經是司空見慣的事情了。根據調查發現,目前在國內的一些認證機構,為了謀取不當利益,選擇和燈飾照明企業進行“灰色合作”,“亂認證”的現象肆意橫行。某認證檢測中介代理公司的負責人還坦言“現在的ISO9000認證基本上是‘給錢就能做’的認證”。
同時,3C認證更是出現了“國內認,國際不認”的尷尬局面,據介紹其主要原因,一是在國際上這一行業檢測主要由歐美機構壟斷,檢測標準有差異;二是公信力不夠。在市場競爭如此激烈的條件下,認證是獲得國際貿易的“通行證”,是增強客戶信心的定心丸,而認證行業的“潛規則”所造成的消費者信任危機,不僅對認證機構和認證燈飾照明企業信譽極為不利,而且對社會造成的危害尤其嚴重。
關于那些行業“貓膩”·虛標篇
虛標:為省錢也是拼了
額定電壓、額定功率、型號、光色、外殼、執行標準等燈具包裝盒上的參數以及價格,往往是消費者購買燈具的不二標準,但是,市場上某些產品與包裝盒上的這些參數總不是那么一回事。
早前,某位消費者在某燈具批發市場花8元錢購買了一個4瓦的××牌LED燈泡,使用后發現其亮度還不如3瓦功率的白熾燈泡,這讓他感到很詫異。隨后,他拿著該燈泡到在質監部門工作的朋友處測試發現,該燈泡實際功率只有2瓦,屬于嚴重虛標功率數據。
“虛標瓦數已經成為行業潛規則了。”一位業內人士表示,作為生產廠家,一般都清楚他們生產的是不是足瓦數的LED燈泡。據了解,按照相關規定,LED燈泡的功率誤差在正負百分之十內是合適的,即產品如果標的是3瓦,則燈泡實際在2.7瓦到3.3瓦之間都是可以的。如果超出了這個標準,則為虛標燈具。可“虛標”類產品在市場上已經不是什么新鮮事了,燈飾照明的行業人員早就習以為常了。
一般廠家都會生產在外觀上相同的兩種LED燈具,其中一個被生產成足瓦的燈泡,價格稍高。一個設計成不足瓦的燈泡,價格相對較低。經銷商一般都清楚廠家生產的是不足瓦數的LED燈泡,但是,經銷商為了賺取差價,反而更喜歡進一般不足瓦數的產品。
關于那些行業“貓膩”· 假冒篇
“李逵”打假 “李鬼”現形 中小企業保持沉默 大企業開始行動
假冒偽劣是世界性難題,它已經成為“僅次于販毒的世界第二大公害”。
假冒,直接受到傷害的就是上當的商家,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嚴重的話可能威脅消費者的人身安全。對廠家來說,假冒的行為更多的是無形的損失,以假冒偽劣產品冒充自己的產品,等于在傷害自己的品牌。被假冒的品牌一般在業內具有一定知名度,如照明行業中經常出現假“飛利浦”、假“雷士”、假“歐普”等。
廠家 現狀
中小廠家對假冒較麻木
在走訪各大燈具市場和廠家后,記者發現對中小廠家的假冒現象已經習以為常了,心態消極、麻木,原因有以下幾方面:
一、目前法律法規對假冒、侵權的界定比較模糊,懲處力度不足。受訪廠家表示,以目前的法律條文來說,中小廠家還沒有足夠的證據證實對方侵權,除非通過釣魚的方式搜集證據。一般廠家往往通過勸告、律師函、媒體廣告等方式制止假冒侵權行為,但少有會真的起訴對方。
二、假冒的違法成本比較低。雖然少有燈飾照明廠商起訴,但也有一部分大型企業會就假冒現象正式起訴對方,如三年前惠州雷士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即雷士照明)起訴“上海雷士照明有限公司”和“江蘇雷士照明有限公司”獲得勝訴,獲得15萬元和10萬元的經濟損失。但這些賠償金額跟假冒雷士照明賺的錢相比,簡直是小巫見大巫。
不過,2014年5月1日起實施的新《商標法》規定,惡意侵權由現行的“等額賠償”改為可處3倍賠償,法定賠償額上限從現行的50萬元提高到300萬元。
三、商標權的保護范圍大小和強度與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緊密相關,中小廠家一般知名度不高。據了解,顯著性越強和市場知名度越高的商標,其可以獲得保護范圍就越寬,保護強度相應就越大,以激勵市場競爭的優勝者,凈化市場環境,遏制不正當搭車、惡意搶注、“傍名牌”等模仿行為。反之,其保護范圍和強度越窄。如果注冊商標的顯著性不強而又沒有建立較高的知名度,其保護力度是很弱的。
四、大部分民營企業知識產權意識不足。若沒有受到很大的損害,大部分民營企業都抱持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對假冒比較寬容。
五、被大規模假冒的一般是行業著名品牌,中小廠家一般受害程度不大。在照明行業,被假冒的一般是飛利浦、雷士、歐普、佛山照明、三雄·極光等在國內外照明市場上擁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的品牌。
大品牌需要打假
當然,也不是每家燈企都會視而不見,大品牌還比較重視,如歐普照明。今年4月份,歐普照明精心籌劃的“春雷行動”的“風暴”席卷了華夏大地制假售假分子的門店、倉庫和工廠。在華北大區(河北正定、河北保定和遼寧沈陽)多地開展6次專項行動,查處假貨數量合計5672件;在華西大區查處了700多臺“傍名牌”的歐普浴霸及平板燈等;在華東大區查獲假冒集成吊頂、平板燈等共計1900余件;在華南大區查扣假冒浴霸、平板燈等共計337件。
一項調查顯示,目前中國照明市場品牌的集中度及局限度相對較高,主要集中在幾家國際大牌(飛利浦、松下、歐司朗、TCL、三星等)及中國本土老牌(歐普、雷士、佛山照明等)。在中國知名度越高的品牌,被假冒的可能性就越高,被假冒的數量和金額就越大。
LED燈具的企業遭到假冒的情況也比較嚴重,特別是單品做得不錯且在業內具有一定知名度的LED廠家。跟一些單品做得不錯的LED廠家聊假冒這個話題的時候,大家都表示這種情況非常多。而假冒偽劣產品的大量存在,不僅浪費企業的宣傳成本,還損害了企業的信譽和形象。
假冒類別
產品假冒
產品假冒,不管在哪個行業都非常嚴重。不過,燈飾照明行業日前就爆出了多宗假冒案,再次把歐普照明、雷士照明推向風口浪尖。
今年3月份浙江嘉興發生了一起案值超過17萬元的特大假冒商品案,被假冒的商品是歐普燈泡燈管,這一批“OPPLE”燈管達7980根,制作粗糙、包裝簡陋,且外包裝盒沒有任何標記,經調查發現均為侵犯“OPPLE”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一家受訪廠家表示,現在在行業里有一股聲音,喊出這樣的口號:只要你提供品牌,我們什么樣的產品都能做,什么品牌都有,只要你提供,我能滿足你的一切要求,價格只有那個品牌的三分之二甚至一半。
如今這種假冒的現象已經從線下蔓延至線(互聯網)上。網絡上也有人打著別家的旗號賣燈,但在互聯網上的市場比較空白,目前互聯網的假冒對企業的影響并不大,所以企業還不怎么重視。
冒用廠名、異地廠址
被“開分公司”也許是除了產品假冒外最普遍的假冒方式了。以茂源電源為例,在2011年出現了一家中山茂碩電源的門店,該門店冒充茂碩電源產品進行銷售,通過客戶知道中山有假茂碩電源存在后,茂碩電源就希望通過勸告、律師函、媒體廣告等方式制止這種侵權行為,但結果甚微,最后正牌的茂碩電源就選擇開一家直營店替代原來的假茂碩電源。不過,經記者查證,這家假茂碩電源并沒有停止這種行為,只是轉移了門店的位置。
實際上,不只是茂碩電源這樣的上市企業,許多燈飾照明企業都會遇到被“開分公司”的事情,如廣東聚科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也遭遇過××市聚科照明有限公司的假冒。
歐普照明也遭遇了相似的情況。今年5月,西安市共查獲標有“深圳歐普”字樣的產品180箱,標有“天津歐普”字樣的產品30箱。產品包裝上的品牌字樣為“OPURELE”,所標注的生產單位有的是“深圳歐普衛廚電器有限公司”,有的是“歐普集成吊頂(天津)有限公司”。老板還向執法人員出具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等證照,該案件涉嫌冒用廠名、廠址,同時也涉嫌違反3C認證有關規定。
當然,首先廠家自己要合法化經營,才能通過法律解決不合法的事情。不過,也有不同觀點認為,廠家維權要適度,不能把所有的精力放在打擊假冒現象上,一旦過度地關注這個問題就會被這個問題所牽制。
商標和企業名稱沖突
在燈飾照明業界,“打假”的案例不算多,不過三年前雷士照明(惠州雷士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起訴“上海雷士”、“江蘇雷士”一案在當時也引起了行業的關注。據悉,在2011年,雷士照明因“上海雷士照明有限公司”和“江蘇雷士照明有限公司”兩家企業冒用其商標,雷士照明分別向法院提出訴訟,結果這兩家侵權企業敗訴,被法院要求立即停止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分別被判決賠償雷士照明。
上述案例就是典型的商標和企業名稱沖突。“雷士照明”是惠州雷士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已注冊的商標,但“上海雷士”、“江蘇雷士”把“雷士照明”商標作為企業名稱顯然是故意而為之。本報法律顧問李清律師表示,由于現行《商標法》中沒有設置商標和企業名稱沖突的解決條款,在商標法實施條例中雖然有相關規定,但保護的對象僅限于馳名商標,由于企業名稱注冊是區域性登記,商標注冊是全國性登記,兩種注冊制度的差異給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機,利用他人享有一定知名度商標作為企業字號使用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越來越突出。
不過,新《商標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將他人注冊商標、未注冊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中的字號使用,誤導公眾,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處理。保護的對象更加廣泛,包括所有的注冊商標權利人以及未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商標權利人也擁有了更高層次的法律保護。
商標近似:名字打“擦邊球”
對于目前的商標法來說,它只有一字之別,或在中文里為同音字,是否觸犯商標法難以界定,除非是國家級的品牌。
有些廠家的品牌名字跟原品牌非常相似,大打“擦邊球”。一些打“擦邊球”的廠家在地域、名字、產品風格和價格上都在見縫插針,對企業造成的影響并不小。目前,一部分客戶流入對方手上主要是受到價格的影響,但也有幾個別的案例是因為商家誤以為打“擦邊球”的廠家就是原品牌。
律師在線
被假冒侵權,廠商如何維權?
近年來,燈飾照明行業假冒侵權現象越來越嚴重,被侵權企業也大多通過警告或發律師函的方式進行維權。不同的假冒情況,不同的企業采取了不同的辦法:
1、有些品牌通過起了一個跟在行業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相似的名字(一字之差或同音)——起訴;
2、有些企業名稱進行異地改名,例如有一家廣東XX有限公司比較著名,然后就出現了一家中山XX有限公司——警告;
記者:上述情況有哪些法律條文界定侵權?被侵權企業該如何取證,怎么維權?
李清律師:第一個問題,涉及商標侵權的判斷。商標近似是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告的注冊商標相比較,其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或者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或者其各要素組合后的整體結構相似,或者其立體形狀、顏色組合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或者認為其來源與原告注冊商標的商品有特定的聯系。
人民法院認定商標近似按照以下原則進行:
(1)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
(2)既要進行對商標的整體對比,又要進行對商標主要部分的比對,比對應當在比對對象隔離的狀態下分別進行;
(3)判斷商標是否近似,應當考慮請求保護注冊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
第二個問題,涉及企業名稱權的保護問題。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企業名稱應當由以下部分依次組成:字號(或者商號)、行業或者經營特點、組織形式。企業名稱應當冠以企業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區、直轄市)或者市(包括州)或者縣(包括市轄區)行政區劃名稱。因企業名稱沒有進行統一的全國登記,所以在不同的地區登記的企業字號重復出現不可避免。企業名稱中最顯著的就是企業的“字號”了,為了對企業的“字號”也進行有效保護,把“字號”注冊成商標,就可以進行雙重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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