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電擬合并下游應用廠商元芯光電
摘要: 晶電5月6日董事會決議稱,公司擬簡易合并元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晶電以每股新臺幣1.46元之現金為對價支付予元芯除晶電以外之其余股東,并就合并現金價格之合理性,委請獨立專家出具合理性意見書,合并基準日暫訂為2015年6月29日。
晶電5月6日董事會決議稱,公司擬簡易合并元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晶電以每股新臺幣1.46元之現金為對價支付予元芯除晶電以外之其余股東,并就合并現金價格之合理性,委請獨立專家出具合理性意見書,合并基準日暫訂為2015年6月29日。
元芯光電主營固態照明裝置及其相關應用產品與系統,系晶電持有約97.95%股權之子公司,雙方依據企業并購法第19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進行簡易合并。
晶電表示,此次合并目的在于有效結合資源、整合相關技術、降低成本、促進合理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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