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啥操作?3.64億買的股權1元賣掉!聯建光電被問:原因?)
中新經緯客戶端8月12日電12日,深交所向聯建光電下發關注函,針對后者擬作價1元轉讓曾以3.64億元收購的股權一事,要求說明交易作價的公允性和合理性,以及1元出售標的公司而非對其進行破產清算的原因及合理性。
來源:深交所官網
深交所指出,2020年8月7日,公司披露《關于轉讓子公司股權的公告》,公司擬作價1元向崔丙雪、宋劍慧轉讓山西華瀚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瀚文化”)100%股權。
深交所要求公司就多個事項進行核查并作出說明:
公司于2016年通過發行股份并支付現金方式以3.64億元的交易對價收購華瀚文化100%股權,而本次出售價格僅為1元。公司還對并購華瀚文化形成的3.28億元商譽全額計提減值準備。請結合華瀚文化的經營情況、所屬行業的發展狀況、業績承諾實現情況以及商譽減值準備的計提情況等,補充說明本次交易作價的公允性和合理性;請補充說明公司選擇以1元的價格出售華瀚文化而未選擇對其進行破產清算的原因及合理性。
請補充說明公司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與華瀚文化原股東,以及交易對手方與華瀚文化原股東之間就本次交易事項是否存在其他協議或安排,如是,請說明具體情況。
請根據《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1號:上市公司購買、出售資產公告格式》的要求補充說明:是否存在公司為華瀚文化提供擔保、財務資助、委托理財等情況;是否存在債權債務轉移安排,以及華瀚文化占用公司資金的情況;華瀚文化是否為失信被執行人。如存在上述情形,請補充說明前述事項的具體情況、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和解決措施。
截至目前,華瀚文化原交易對手方因未實現業績承諾累計應補償金額為29394.05萬元,其中以股份方式補償金額為13260.67萬元,以現金方式補償金額為16133.38萬元。請補充說明:華瀚文化原股東是否按照前期簽署的《現金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協議》和《盈利預測補償協議》等相關協議的約定履行補償義務,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開展追索工作,是否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資產處置是否會影響前次重大資產重組業績承諾的履行。
Wind信息顯示,聯建光電全稱深圳市聯建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經營范圍包括發光二極管(LED)顯示屏及其應用產品的生產、銷售;電子產品的技術開發;從事廣告業務等。根據最新年報,公司主營構成包括公關服務(45.32%)、LED顯示應用產品(38.99%)、戶外廣告傳媒(14.76%)和其他業務(0.93%)。
根據財務數據,2020年一季度,聯建光電實現營業總收入2.97億元,同比大幅下降62.55%;歸屬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7949.69萬元,同比大幅下降142.94%。二級市場方面,截至發稿,聯建光電下跌0.58%,報3.41元/股。(中新經緯APP)